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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本市妇幼健康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为主线,以强基固本、拓展服务链、提升内涵为目标,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实施妇幼健康相关规划。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妇幼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谋划“十五五”规划。推进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健康儿童行动提升、母乳喂养促进等行动计划。推进本市第六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妇幼相关项目。组织推进落实《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卫生工作任务,出台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开展建设评估;推动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策略研究。

 

  2.优化妇幼健康资源布局。指导各区结合区域资源、服务需求、服务能力等制定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等新一轮设置规划。加强五个新城新建妇产科、儿科专科医院有关业务指导和管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张江院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青浦院区)重大项目建设。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儿童早期发展等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强化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级,加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功能平台建设,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发挥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特色优势,加强国家级和市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特色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托医联体建设,优化儿科中西医协同诊疗网络;推动妇幼领域优势病种中西医临床协作和攻关。推进妇幼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上海市出生缺陷预防保健中心建设,继续做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深化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依托儿科医联体继续开展全科医生儿童健康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不断健全本市儿童伤害监测网络,持续做好儿童伤害监测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服务能力,促进儿科分级分类诊疗。组队参加全国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整合资源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和促进,不断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4.推进妇幼健康数字化发展。深化“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妇幼健康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上海市)和本市妇幼健康全生命周期子系统建设。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和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分析运用,提升数据治理和信息辅助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人脸识别”系统管理,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孕妇建卡智慧预约和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推动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

 

  二、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5.优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调整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对口片区,强化危重中心和各区责任落实。开展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探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结果运用。发挥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市产科保健、产科临床、新生儿临床、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控中心建设,深化母婴安全质控管理。加强孕产妇重症病房标准化建设。修订本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建设标准。

 

  6.加强母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助产医疗机构产安办履职能力,开展产安办主任和相关负责人等母婴安全保障重要岗位人员培训。强化危急重症现场协调,整合优质资源加大多学科救治力度。加强产科医务人员“三基”培训,尤其是休克、心脏骤停等常见危急重症救治培训,强化分级分层新生儿复苏全覆盖培训。加强辅助生殖医务人员对辅助生殖受孕前、受孕成功妇女的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管理。完善孕产妇全方位风险识别、有效干预、确保安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危重、濒死和死亡评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持续做好母婴安全调研督导和飞行检查。

 

  7.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加强社区妇女保健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培训,强化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提升高风险孕产妇的早期识别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妇幼健康全程服务水平

 

  8.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制定本市出生缺陷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优化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压实婚前医学检查属地化管理责任,推动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拓展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项目。研究优化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对口网络,推进上海市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聚焦重点疾病,推进防控关口前移,开展先天性心脏病一级预防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出生缺陷重点专病产前筛查、诊断及宫内干预的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深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工作。推进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工作落地实施。出台上海市主要罕见病名录。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9.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出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指引,促进以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为平台的社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深入实施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评估。夯实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拓展儿童生长监测、心理健康、近视防控、营养喂养、口腔保健等服务深度。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本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单位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研发和应用试点。推进0—6岁儿童肥胖预防干预服务指南制定、母乳库规范化管理与评价、高危儿随访管理适宜技术应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儿童早期发展试点项目。组织研制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包。医教结合强化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特殊儿童健康评估,组织制定婴幼儿营养餐标准。

 

  10.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续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无痛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出台本市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加强青春期健康和适龄健康生育等科普宣传,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指导干预,减少非意愿妊娠和重复流产。出台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区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建立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落实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出台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积极申请消除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

 

  四、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

 

  11.坚持妇幼健康规范管理。扎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研究动态退出机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权责清单和“一网通”办事指南。适时出台新版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规范,修订上海市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规范,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提升。修订出台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管理办法,修订听力筛查工作方案和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落实国家、本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做好凉山州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妇幼健康对口技术支援工作。

 

  12.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双随机”等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人防+技防”,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打击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加大对各区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审批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加强培训和督导,组织修订完善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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