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全面增强药品监管才能建设的施行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国度药监局对于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平安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布局〉的关照》(国药监综〔2022〕23号)无关要求,规范医疗东西信息体系建设与数据互换共享,在药品监管信息化尺度系统框架下,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组织体例了《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和《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体例阐明(见附件1-4)。

 

  现向社会地下征求意见。请填写《尺度征求意见反应表》(见附5),于2024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模式反应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

 

  分割德律风:010-88331921

 

  电子邮箱:zhouhy@nmpaic.org.cn

 

  附件:1.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2.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3.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体例阐明

 

  4.《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体例阐明

 

  5.尺度征求意见反应表

 

  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

 

  2024年7月9日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