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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度药监局对于50批次不契合规则化妆品的告示

  在2024年国度化妆品抽样测验任务中,经江苏省食物药品监视测验研讨院等单元测验,产物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无限公司临盆的红鑫龙染发膏(亚麻棕色)等50批次化妆品不契合规则(见附件)。

 

  依据《化妆品监视治理条例》《化妆品临盆运营监视治理方法》《化妆品抽样测验治理方法》,国度药品监视治理局要求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视治理局对上述不契合规则化妆品波及的注册人、立案人、受托临盆企业等依法备案查询拜访,责令相关企业立刻依法采用危险节制步伐并展开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视治理部分责令相关化妆品运营者立刻结束运营上述化妆品,依法查询拜访其进货查验记载等环境,对守法产物进行追根溯源,发现守法行动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告示。

 

  附50批次不契合规则化妆品信息

 

  国度药监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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