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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服务业疏解

记者30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近日发布《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号通知,明确了26项减免扶持措施,包括减免租金、减免税费、社会保险支持、资金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支持等。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服务业面临诸多困难。通知指出,对属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出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幼服务机构,免收租金至2022年底。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

在税费减免方面,通知明确,2022年,各地将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按居民生活价格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2022年酌情给予进一步优惠。

在社会保险支持方面,通知指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回退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开展普惠性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贷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与养老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物资调运、交通隔离、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要向养老服务机构倾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保证。通知同时明确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设施建设、将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等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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