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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省购规则变了!不再有质量分组 采购权在医院

近日,江苏医保局发布《关于征求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案意见的公告》。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定量采购的采购目录等关键细节尚未明确,但已显示出本次集中采购的大致轮廓。

此前,江苏已经进行了两轮带量采购。这一轮带量采购的规则有哪些创新或不同?对药企意味着什么?

分组规则

不做质量分组临床认可是关键

省级带量采购主要是针对没有评估过的产品,所以通常会进行质量分组,其中原研和评估过的产品会单独分组。但江苏省最新版本的带量采购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质量分组。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品种的企业按照申报企业数量和各企业上一年度省级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具体方法如下:

5家公司内不分组,6家以上公司分为两组。这种分组规则可以稍微缓解企业之间的竞价压力。6家以上企业申报的品种数量是按照平台的采购量进行分组的,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认可率对带量采购的结果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中选规则

全国价格联动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近年来,全国各省进行价格联动,以各省、跨省联盟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报价限价的情况越来越多。江苏省第三轮带量采购也是指全国省级或跨省联盟的最低中标(备选)价(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所有申报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的全国最低价和江苏省网上价格,高于此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此外,江苏还采取“价格修正”来保证降价的效果。不接受拟投标价格修正要求的企业,取消拟投标资格,不再递补。

群体整改可以有效防止企业竞价,避免出现个别品种跌幅不高的情况。而集团内整顿的规则,使得同一集团内的中选产品价格差最高只有1.8倍,避免了中选产品价格差过大的情况,给低价的中选药企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前,在第二轮采购中,不接受价格修正的投标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被要求报价,并按规则进行递补。这一次,不再给企业“追赶”的机会。

江苏省前两轮采购时间为一年,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此次意见稿中指出,江苏省第三轮采购周期为2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随着时间的延长,变数会更多,企业在报价时一定要慎重考虑。

非独家

品种采购量

中选是门槛

采购权在医院

对于独家品种,按照中标规则分配约定采购数量,即独家品种报价不高于全国最低价的,中标。那些在价格最低的省份挑选的,有自己80%的意向;在价格最低的省份,拿自己意向的30%。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的增加,账面金额比例增加5%。这充分体现了“量价挂钩”的原则,增加了企业自主降价的积极性。

对于非独家品种,协议采购数量分为两部分:20%优先数量和60%剩余数量。

从th开始

未来的正式稿会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做哪些改动?采购目录中会包括哪些产品?003010新媒体中心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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