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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新疆五举措加强药品监管

  8月1日,记者从新疆药监局开展的下半年药品监管工作培训会上获悉,2023年下半年,新疆将实施五举措加强药品监管,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

 

  新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通过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推进中药审批监管创新、夯实药品监管能力基础等五项举措,推动药品监管方法更科学、支撑体系更完善、法规标准更健全、监管手段更智慧、交流合作更广泛。

 

  新疆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燕介绍,上半年新疆加大“两品一械”监督抽检力度,已完成国家监督832批次,自治区监督抽检任务2460批次,完成抽样1833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建立产品处置台账,采用暂停销售使用、主动召回、全面排查等方式,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实现了不良反应监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96个县(市、区)报告全覆盖。同时,先后组织开展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采取全覆盖检查、协同检查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据悉,2023年下半年,新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着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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