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 >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最新民生“福利单”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最新民生“福利单”

  中国国家发改委9日发布消息称,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下称《国家标准2023》)。这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

 

  据介绍,《国家标准2023》在保持总体结构与旧版国家标准一致的基础上,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涉及调整服务事项共计48项,占总项目数的60%。

 

  与202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比,《国家标准2023》新增了1个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提高了3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扩大了2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此外,《国家标准2023》还完善规范了孕产妇健康服务、生育保险等41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的表述,并调整了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

 

  国家发改委表示,公共服务关系民生,连接民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既关系政府职责,也关系民众实际生活。

 

  对于政府而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界定了政府民生兜底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是政府向民众作出的、必须予以兑现的“硬承诺”,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状”。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质上就是政府对民众作出了新的民生保障承诺,需要做的民生实事、“关键小事”更多了,各种资源投入也会更多。

 

  对于民众而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民众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可以说是一份服务事项清晰、服务标准明确的“福利单”,更是一份保障自身权益的“明白卡”。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意味着民众能享受到的福利水平更高了,得到的实惠更多了,得到的权益保障更全面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