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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报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0年度深圳市四区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医院64家,小型医疗机构59家,检查近千个在用医疗器械品种,对24家存在问题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2家医院立案查处。

 


  这次检查是对医疗机构在用设备的一次较为全面检查,涉及医疗器械种类多,检查内容全面。涉及检查产品包括: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如骨科植入物接骨板、接骨螺钉)、介入器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第三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如心脏起搏器)、第三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婴儿培养箱、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使用十年以上的大型设备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

 


  重点从十个方面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建立并保存可追溯使用记录。

 


  设备类医疗器械是否建立管理档案,定期校验、养护,并做记录;婴儿培养箱是否有注册证,养护、维修、运行情况是否有记录,计量校验是否每年进行一次。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是否有注册证,是否有备案,是否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十年以上的大型设备是否有登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定期校验。

 


  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是否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产品追溯制度。

 

 

  此次检查中有26家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的问题,下一步深圳市直属分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进行“回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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