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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末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要达到70%以上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医疗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备案人数稳步增长,结算数量、医疗费用和基金支付规模持续扩大。今年前10个月,全国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超过1000万人次。

为扩大此次改革成果惠及百姓,本次会议提出的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政策,简化手续,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备案,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力争“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区域覆盖,实现明年全国每个县至少开通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有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五类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器官移植后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抗排异治疗,明年年底前覆盖所有统筹地区。

此外,会议还提出了加快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等措施。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覆盖各省、各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和主要外出人员。5万多家医疗机构提供异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逐步扩大。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解决异地就医群众的堵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镇表示,进一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以有效降低人民群众报销和来回跑腿的费用,同时实现医疗行为的可追溯性和可观察性,有效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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