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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保局通报全国集中药品集采上报数量及采购相关问题

12月14日,西藏自治区药品和机械集中采购及药品价格监管平台发布公告,通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有关问题。

  具体如下:

各地(市)医保局http://www .搜狗.com:

国家在  组织药品集中工作以来,我区个别医疗机构上报数量与采购严重脱钩,甚至出现约定采购数量比例为零的问题,严重影响我区乃至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质量和公信力。

为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各类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将对部分国家组织的第三批集中采购周期内已申报数量但采购数量为零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详见附件一)。请各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我局报告。今后我局将把各地上报数量和绩效纳入综合考核,并与资金拨付等相关指标挂钩。情况严重的,我们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

组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是我国深化医改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医保实现促改革、见实效、惠民生目标的重要举措。请督促指导相关医疗机构按相关职责做好申报数量、采购等方面工作,高质量完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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