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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省份耗材集中采购信任缺失评级指标发布

  全国第一省

  耗材集采失信等级评定指标发布

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指标(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显示,地方招标采购市场主要企业失信行为被评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

对失信行为被评为“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企业,除提醒和警示风险外,将限制或暂停该企业所有药品、医用耗材的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严禁进入市场。

那么,哪些失信行为会被评为“严重”和“特别严重”呢?这次发布的通知中有详细说明。可见,企业无正当理由不供货、配送率低的问题是失信行为收集指标的重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指标

  (试行)

  一、各统筹地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为“一般”

1.涉案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三方协议,造成供应异常,且未提前一个月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但未影响临床诊疗秩序。

2.采购年度涉及的药品或医用耗材月“3天交货率”低于40%,月“3天交货率”=公司在一个月内收到医院药品或医用耗材订单后3天内的交货量pide每月医院订单金额 100%(发货金额、订单金额以自治区集中采购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3.涉及的药品或医用耗材在一个采购年度内出现3次供应异常(指当地医疗机构反映或投诉的供应异常且情况属实)。

4.涉案企业受主观原因影响,造成上述情形供应紧张或异常,已被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查询、调查、约谈、警示、检查,但推卸或拒不配合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为“中等”

1.涉案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三方协议,导致断供,未提前一个月告知集采机构或采购单位,但对临床诊疗订单产生一定影响(断供是指所选配送企业连续7天涉及药品或医用耗材零库存或医疗机构连续两次发起订单无响应)。

2.涉案企业近三年在总体规划区内发生“一般”失信5次以上(同一案件涉及多种药品或医用耗材的,失信次数另行计算,下同)。

3.涉及的药品或医用耗材在一个采购年度内被切断3次及以上。

4.一个采购年度涉及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月“3天配送率”连续3个月低于40%。

5.涉及企业因主观原因出现上述情况,已被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约谈,但不能充分说明合理原因,拒不改正。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1.涉案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三方协议,导致断供,且未提前一个月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严重影响临床诊疗秩序,导致临床治疗手段缺乏或无法实施临床治疗方案,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

2.涉案企业近三年在总体规划区内经历“中等”失信3次以上。

3.涉及的药品或医用耗材在一个采购年度内连续断供3个月以上。

4.涉案企业未能完成约定的d采购数量

1.涉案企业近三年在自治区(含自治区本级)内有3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

2.涉案企业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披露、约谈、询问后,无正当理由或不按期整改的。

3.其他应当列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为。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为“中等”

1.涉案企业近三年在自治区(含自治区本级)内累计发生5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

2.涉案企业被统筹地区(含自治区层面)列为失信等级“中等”。

3.其他应当列为“中等”失信的行为。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1.涉案企业近三年在自治区(含自治区本级)内累计发生3次以上“中等”失信行为。

2.涉案企业被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列为“严重”企业。

3.涉案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三方协议,严重影响临床诊疗秩序,导致临床治疗手段缺乏或无法实施临床治疗方案,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

4.其他应当列为“严重”失信的行为。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

1.涉案企业近三年在自治区(含自治区本级)遭受“严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

2.涉案企业被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列为“特别严重”。

3.其他应当列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的行为。

但是,没有机会改正。不可信企业可主动按标准修复失信,协调区域医疗保障部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确认修复事项是否有效,并根据裁量基准与修复措施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失信等级。

  二、自治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

此前,全国许多机械企业因失信被点名通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第一期)》。

《通报》显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中,有5家企业未如实上报历史采购价格,存在失信行为。这五家企业的药品价格和招聘中的不诚信程度被评为“一般”。

从新疆这次发布的通知来看,这5家企业中标后可能还存在无法保证产品稳定供应的问题。

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一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4家医药公司和1家医疗器械公司,均被评为“严重”失信,主要涉及行贿和断供。

预计2022年其他地区将逐步规范失信行为的收集指标,各医药企业要以此为契机抓紧自查整改,不要踩雷,以免影响自身未来发展。

  招采失信,一批械企被点名通报

从新疆这次发布的通知来看,国家医保局未来的工作重点,一定要把供应保障能力纳入耗材归集的“后环节”。

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召开医药流通企业座谈会,就深化  国家医保局:重点关注耗材集采“后环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流通环节、供应保障能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2月11日,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进展情况的政策吹风会上,这位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要坚持国家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和销售

此外,国家还在推进集中采购品类规模化、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支持中标企业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或新建生产线,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提高生产智能化和生产质量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督促企业做好精选品种的生产和供应工作,重点攻坚医药行业短板,确保精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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