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内部架构大调整 国家疾控中心三路方案公布 |
![]() |
2月1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通知》显示,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内设机构将做如下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部;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调整;撤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和总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党中央疾病预防控制决策部署,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以下职责划给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制定传染病检疫和监测目录;指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信息,指导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健全综合卫生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的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首位,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 认真总结已治愈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努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治体系,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负责起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的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促进精神卫生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制定标准运行监管、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部,组织协调传染病应对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调整后,国家卫健委设19个内设机构,党委(党组巡视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行政编制464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局级领导80名(其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1名,卫生督察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2名)。附属机构的设立、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医院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设置、职能、权限、程序和职责法制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疾病预防控制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第三条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本规定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贯彻党中央疾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疾病预防控制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 三、关于编制职数调整草案、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二)领导各级地方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监测预警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人民公共健康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传染病检疫监测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调整建议。
(四)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规划和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六)负责传染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
(七)协调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规范和指南的制定。
(八)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
(10)职能转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要加强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完善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能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高效协调和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和决策机制,提高评估和监测的灵敏度和准确度。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进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完善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第五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与海关总署的职责分工:会同海关总署编制《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目录》;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口岸应对传染病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沟通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传递与合作机制。
第六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主要职责,编制职责清单,逐项明确职责的名称、类型、设置依据、履行方式和责任追究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指南和操作流程图,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法规健康
(1)一般划分。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办法。承担传染病信息发布、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2)计划、财政和法规司。组织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等工作。
(3)监测和预警司。指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审核省级疾控中心监测预警方案,指导相关工作。
(4)应急处置部门。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预案编制和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和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建议,以及应急条件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审核省级疾控中心应急预案并指导相关工作。
(5)传染病防治科。拟定检疫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提出法定传染病调整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务公开
(8)综合监督二科。承担公共卫生监督,组织指导地方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公共卫生违法行为,完善综合卫生监督体系。
(9)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拟定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协调和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宣传和对外援助,组织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参与相关国际标准、规范和指南的制定。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建、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承担内监工作。拟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干部和 第七条 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机构编制为170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副主任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1名)。
第九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决定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国产原研ARNI类降压药首零售货,填补国际空缺 (2025-06-09)
- 52家单元共建 天津市医疗立异同盟成立 (2025-06-09)
- JCI:西交大一附院王胜鹏/袁祖贻/闫炀揭示肺纤维化标志物和力学机制 (2025-06-08)
- Sci Adv:武汉大学刘胡丹/卿国良等合作发现FTO调控ELK3介导的代谢重编程并作为T细胞白血病的独特治疗靶点 (2025-06-08)
- Nature Methods:里程碑!ReLiC开创RNA功能研究新纪元 (2025-06-08)
- Immunity:浙江大学方向明等确定了一种控制巨噬细胞介导的肺部炎症反应的关键脑 (2025-06-08)
- Cell子刊:Fate公司的iPSC (2025-06-06)
- 国度卫健委等三部分收回关照 全面推动临蓐镇痛服务 (2025-06-06)
- 三部分:对药品医疗东西质量平安外部举报人举报施行奖励 (2025-06-06)
- 政策解读:对药品医疗东西质量平安外部举报人举报施行奖励 (2025-06-06)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