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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87个大品种开始带量采购

3月7日,广东医药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查看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产品相关信息的通知》,《通知》,详细介绍了符合申报条件的注册产品和药品超率/非超率/A采购订单/B采购订单的信息。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202)》(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采购注册产品进行信息核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内容

(一)符合申请要求的产品信息表(见附件1);

(二)超定额/非超定额/A采购订单/B采购订单清单(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3月8日17: 30。

  三、其他要求

(1)如对查看信息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审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审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审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材料的,视为无异议,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存在《采购文件》所列“同一品种同一竞争单位申报的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要求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所涉及竞争单位的具体名称、与竞争单位企业的具体关系(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具体要求和报告方法,请参考上文第段。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企业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

(3)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不含糊,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药品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官网完整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未按照规定方式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4)企业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负责,因所提交材料的错误和遗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5)企业应如实申报相关价格信息和控股(经营)关系。一经查实,对虚报、漏报、瞒报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广东医药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2)联系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 30-12: 00 14: 00-17: 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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