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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核酸混检价格再次下调:26日起执行4元价格标准

为满足新冠肺炎肺炎防控要求,减轻群众负担,在有效降低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价格和核酸检测耗材成本的基础上,山东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自2022年4月26日零时起,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根据文件要求,山东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病县级以上防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次检测(含检测试剂)最高价格为24元/次;根据健康卫生厅的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4元/人次。不得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各类核酸检测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医保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调整后的政策及时落实。在核酸检测方面,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不执行政府定价、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总记者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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