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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多项公告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今年在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世卫组织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海关总署今日(7月25日)发布公告,将根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1.来自发生猴痘疫情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有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出现皮疹等症状者,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采取医学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样和检测。

二、对来自猴痘流行国家和染疫或疑似染疫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的携带者、货主及其他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海关将根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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