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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发文推动药店集约化发展 单店将迎淘汰潮?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5项措施支持和鼓励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

五项措施以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和标准化水平为重点,重点支持大型批发企业和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团通过多种形式整合个体药店,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多仓协同”,支持同一零售连锁企业按需相互调配药品。

江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支持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方便群众购药。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处方点评业务,鼓励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立远程药学服务中心。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电子数据管理,鼓励连锁企业以“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推行慢性病处方留存制度,实现便民服务。

01鼓励大连锁通过多种形式整合单体药店

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截至2021年9月底,江西省共有药店13292家,其中连锁企业101家,连锁药店5952家,单体药店7340家,连锁率为44.78%。

为促进药店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意见》提出支持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模式申请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依托现有零售药店或兼并个体零售药店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兼并、重组、加盟等形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个体药店。

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团通过多种形式整合个体药店,规范药店经营管理,增加药店日用药品配置,保障最后一公里终端药品供应安全。放宽偏远农村地区B类OTC零售企业招标条件,将营业场所面积由不低于20平方米调整为不低于15平方米,确保偏远地区居民能够获得基本药物。

同一法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收购、兼并、加盟、控股等方式收购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可以直接变更被收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注销被收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兼并单一药店时,如果只是经营主体发生变化,而原主体的经营场所、仓库地址、设施设备、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未发生变化,则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不进行现场验收。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可直接变更为分行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提交的材料应符合《许可事项指南》的内容要求)。在第一批营销资料和票据可用的情况下,可以将原来多余的药品转移到新的资源管理系统(ERP或GSP系统)中继续销售。

02多省发文促药店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除了江西,今年以来,广东、四川、河北等省也出台了相关措施,支持和鼓励全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促进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以河北为例,河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药品批发企业依托现有零售药店或兼并个体零售药店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连锁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零售环比率为57.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与2011年相比,零售连锁率从34.3%提高到57.2%,提高了22.9个百分点。

医药零售百强企业销售总额1912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5.6%,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其中,TOP10销售额合计1147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21.1%,与去年持平;20强销售额合计1392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25.5%,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50强销售额合计1729亿元,占中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1.7%,扣除不可比因素后相同。

比上升 0.3 个百分点。

 

  目前看来,无论是连锁率还是TOP100连锁销售额的市占率,与2025年行业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要追赶前述目标,也就意味着在接下来2-3年的时间内,行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必将提速,单体药店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03单体药店如何活下来

 

  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成本全面提升,带量采购带来价格挤压,电商、百货、油站、邮政等外来者跨界进入竞争,资本的冲击等,都给药店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于单体药店来说,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是如何活下来。

 

  加盟或许是不错的出路。广东、河北及江西等省份均提出“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兼并、重组、加盟等形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单体药店”,而单体药店可借助大连锁的资源寻求进一步发展。

 

  与此同时,不少单体药店主动求变,顺应“集采”大潮。此前,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首批申报参与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质确认结果的公示》,获批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药店为2519家。其中单体药店占比65.3%,有1646家。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出台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该省平台挂网的集采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零差率”销售。这也意味着单体药店主动拥抱“院店同价”。

 

  尽管单体药店在议价能力、资金以及人才等不如大连锁,但能够在并风浪中生存下来的药店必然练就了一套“生存法则”。“单体药店其实很顽强。”一位不愿具名的受访者认为,单体药店消失是不存在的,目前只是性质发生了变化。

 

  单体药店最大的优势是船小好调头,资源分配合理得宜显然是其经营核心,例如在成本的控制上、在人才资源的把控等方面,老板们摸索出了一套应对市场挑战的模式,而依靠多年的经营沉淀,“口碑”也成为他们经营的“法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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