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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 加大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广告监管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

 

  《通知提出10个方面具体要求和举措

 

  一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规范化。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广告审查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保障广告审查质量。

 

  二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便利化。持续优化广告审查政务服务,不断深化“跨省通办”工作,加快推进广告审查数据归集,推动实现总局与地方数据共享回流。

 

  三是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服务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办事指南,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四是规范广告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测责任,不断强化广告监测数据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广告监测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履职风险。

 

  五是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管。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单位广告合规经营提升行动,压实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传统媒体广告活动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六是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紧扣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加大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

 

  七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和“屡罚屡犯”等突出问题。

 

  八是规范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完善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制度,加强认定评估、考核评估等委托行权行为监管,严密园区工作全链条管理。

 

  九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广告执法水平。

 

  十是提升广告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打击“神医”“神药”广告铁拳行动,积极开展跨地域横向协同,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将行风建设同广告监管实践有机结合,以行风治理推动解决广告监管难题,以广告监管工作成效检视行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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