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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

  (黑药监规〔2024〕10号

 

  省药监局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元:

 

  为规范全省医疗东西临盆监视治理任务,提升监管效能,保证医疗东西平安无效,依照《国度药监局综合司对于增强医疗东西临盆运营分级监管任务的指导意见》中对于省局应依据监管理论对本行政区域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进行为态调整的要求,省局参照国度局《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联合我省医疗东西监管理论,对2022年印发的《第一批黑龙江省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进行了修订(详细见附件)。

 

  请各相关处室依照《黑龙江省医疗东西临盆分级监视治理方法》(黑药监规〔2022〕10号)要求,对以上目次中种类所波及的医疗东西注册人、受托临盆企业施行重点监管。

 

  本目次自宣布之日起施行,原《黑龙江省药品监视治理局对于印发〈第一批黑龙江省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的关照》(黑药监规〔2022〕11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药品监视治理局

 

  2024年9月29日

 

  黑龙江省医疗东西临盆重点监管种类目次

 

  1.输液器

 

  2.无菌打针器

 

  3.医用聚乙二醇小檗碱液

 

  4.生物卵白海绵

 

  5.血液透析稀释液

 

  6.腹腔内窥镜手术体系

 

  7.射频控温热凝器

 

  8.医用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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