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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于调整物理、康复医治医保报销政策的关照

  京医保发〔2024〕13号

 

  各区医疗保证局、北京经济技术开辟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根本医疗保险治理,不时进步我市根本医疗保证程度,现将物理、康复医治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如下:

 

  一、参保职员因中枢神经体系疾病及毁伤进行物理、康复医治的,参保职员需在发病后6个月内开端物理、康复医治,医疗保险基金付出自开端康复医治12个月内的物理、康复医治用度;因其他疾病进行物理、康复医治的,参保职员需在发病后3个月内开端物理、康复医治,医疗保险基金付出自开端康复医治6个月内的物理、康复医治用度。

 

  二、参与城乡住民根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因患脑瘫进行康复医治的,其产生的康复医治用度契合根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1岁曩昔医疗保险基金付出不超过12个月;1岁当前至3岁曩昔每年付出不超过6个月;3岁当前,每年付出不超过3个月。

 

  三、本关照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关照纷歧致的,以本关照为准。

 

  北京市医疗保证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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