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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才俊吃医生开的抗抑郁药后跳楼自杀

  吃完医生开的药,青年才俊跳楼身亡,家属遂将医院、医生告上法庭。日前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离奇的案件。

  事件回顾

  探亲成了“不归路”

  在外人看来,36岁的王林年轻有为,有着让人羡慕的一切:国外大学文凭、国际会计证书和澳洲永久居住权。长期在国外居住的他既是父母的骄傲,也是父母的牵挂。

  2012年7月,王林回国探亲,刚到家没几天就觉得右上腹疼痛不适,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镇江滨江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胆囊炎、胆囊结石。有病当然得治,于是,王林在滨江医院接受了胆囊切除手术,之后回到家中静养。

 
 没想到过了两个月,已经恢复得差不多的他仍然感到上腹部疼痛不适,并且还出现了失眠等症状。“难道是自己手术之后没有调理好?要不去中医院看看,试试中医?”抱着这样的想法,2012年10月22日,王林又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某中医院进行治疗。在候诊室等待了几个小时之后的王林终于见到了接诊医生许江,但是让王林和家人都没想到的是,从进入诊断室到医生开出治疗药物清单,前前后后的就诊时间竟然不足五分钟。许医生简单询问了病情之后,断定王林有轻度焦虑和中度抑郁,并根据诊断开了两周的药,包括中药、舒眠胶囊、“左洛复”和维生素B6。

  拿到药的王林乖乖回到家中,按照医生的嘱咐服用药物。但服用药物之后,出现了明显的焦虑症状,不过,出于对医生的信任,王林并没有停药。就在王林连续服药的第三天早上,家人发现,王林跳楼自杀了。

 
 原本开朗的儿子一夜之间就与自己阴阳相隔,王林的父母悲恸欲绝。想到儿子之前服药后出现的焦虑等情况,王林的父母找出了“左洛复”药物的说明书,这一看可不要紧,二老发现上面赫然写着“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本身与自杀风险的增加相关,必须观察所有年龄患者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开始后的临床症状的恶化、自杀倾向和行为的异常变化……”然而当天许江在开出这些药物的时候,并没有提及服用“左洛复”后的不良反应。

  为此,二老授权自己小儿子王川将该中医院以及医生许江告上了法庭。

  庭审直击

  不违反国家对于此类药品的规定

  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庭审中家属认为许江在诊断的过程中一没有问过王林之前的病史,二又没给王林做细致的检查,短短五分钟就下了结论,说王林有精神类的疾病,却又没有建议患者到专业医院进行诊治,而是随便开了药,还中药、西药一起开,最重要的是,对于“左洛复”这种药物有可能诱发自杀更是连提都没提及。原告代理律师也指出:许江作为只有中医执照的医生却给患者开出了西药,并且没有针对药物的副作用做出详细说明,而“左洛复”更是用于治疗精神疾病方面的药品,开药时应该慎之又慎,必须是精神疾病专科医师才能为患者开药。因此,应该认定医院存在医疗损害的过失,要求院方承担30%的责任,赔偿30多万元。

  医院方则认为,江苏省医学会的有关鉴定已经明确,左洛复的药理作用在一周左右才会出现,而王林只服用了三天的剂量,完全没有达到药物起作用的服用时限。

  对于原告代理律师提出的“左洛复不能由中医师开具”的说法,医院方认为,对于只能由精神科医生开具的药物,国家有详细的名单,但“左洛复”并不在这份名单中,所以,中医科医生开具“左洛复”,并不违反国家对于此类药品的规定。

  在质证阶段结束后,原告申请下次开庭时由省医学会专家出庭接受询问。法庭宣布暂时休庭,下次另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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