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试点省:6刀屠价耗材,还要两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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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6月23日讯 6月21日,陕西政府网挂出《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围绕一个目标、两个导向、三项创新、四个联动、五个难点、六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医改,也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
陕西省也是第二批医改试点省,所以其试点做法还是值得关注的。
在陕西省今明两年的医改主要任务中,直接涉及医疗器械的甚少,寥寥几句话:
1、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2、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
3、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4、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强各级医改办职能,强化对药品目录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与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6、开展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
亮点在第5条,6招齐下降低医用耗材采购费用。而其中的价格区段管理可以算是陕西省的特色做法了。
具体来说,就是陕西省药采中心对各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汇总统计,并将价格划分区段管理。
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采购平台看到本机构采购产品所处的价格区段,依据价格区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在采购前必须上传最新的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价格分段将随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变化而实时变化。
然后对于那些采购价格处于较高段位的医疗机构,采购中心会提醒其及时调整采购价格;处于较高价格段位的产品也会被重点监控。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要督促医疗机构不要花高价采购医用耗材。
再注意,陕西省的用词是“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医用耗材”而非“高值耗材”,两字之差意思可就大不同了。
此外,在陕西省的医改主要任务中还有一条:“14、创新配送管理方式。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
这一句颇为耐人寻味,因为其直接描述是实施“两票制”,而非实施药品“两票制”。
再看看这句话出现的位置:
是在“(四)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改革”这个大前提之下,但是偏偏这第(四)款下面的6条中,有1条就是上面提到的“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最后一条也有提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
虽然目前只在药品流通领域实施“两票制”才是标配,但是在其他省份的医改方案中都是直接言明“药品两票制”。相比较起来,陕西省的描述可谓模棱两可。
一字之差,谬以千里。陕西省这是要对耗材也实施“两票制”呢?还是无心之下写漏了?
只能等待以后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做法来给出答案了。
医药网新闻
陕西省也是第二批医改试点省,所以其试点做法还是值得关注的。
在陕西省今明两年的医改主要任务中,直接涉及医疗器械的甚少,寥寥几句话:
1、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2、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
3、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4、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强各级医改办职能,强化对药品目录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与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6、开展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
亮点在第5条,6招齐下降低医用耗材采购费用。而其中的价格区段管理可以算是陕西省的特色做法了。
具体来说,就是陕西省药采中心对各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汇总统计,并将价格划分区段管理。
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采购平台看到本机构采购产品所处的价格区段,依据价格区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时调整,在采购前必须上传最新的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价格分段将随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变化而实时变化。
然后对于那些采购价格处于较高段位的医疗机构,采购中心会提醒其及时调整采购价格;处于较高价格段位的产品也会被重点监控。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要督促医疗机构不要花高价采购医用耗材。
再注意,陕西省的用词是“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医用耗材”而非“高值耗材”,两字之差意思可就大不同了。
此外,在陕西省的医改主要任务中还有一条:“14、创新配送管理方式。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
这一句颇为耐人寻味,因为其直接描述是实施“两票制”,而非实施药品“两票制”。
再看看这句话出现的位置:
是在“(四)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改革”这个大前提之下,但是偏偏这第(四)款下面的6条中,有1条就是上面提到的“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最后一条也有提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
虽然目前只在药品流通领域实施“两票制”才是标配,但是在其他省份的医改方案中都是直接言明“药品两票制”。相比较起来,陕西省的描述可谓模棱两可。
一字之差,谬以千里。陕西省这是要对耗材也实施“两票制”呢?还是无心之下写漏了?
只能等待以后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做法来给出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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