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我国拟修法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废物管理

我国拟修法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废物管理

  医药网4月27日讯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切实加强了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是一个重要环节。有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医疗废物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定。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了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在主体责任方面,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此外,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据悉,修订草案三审稿还在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和回收利用包装物、强化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