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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六省中成药集中集采计划出台并变更!改变!改变!

12月24日晚,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发布《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包括官方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清单、最高日均性价比申报价格、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金额。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原产品数量有所变化(134个改为132个),7省联盟改为6省(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独家品种的构成和分组方式也有一定变化。

  132个品种采购清单及统一代表品如下表所示:

注:数据来源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此表单修复了原始附件表单中错误和跳过的行。

此前(9月14日),征求意见稿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新疆。在这次正式选秀中,7个省变成了6个省,新疆不在联赛中。

从收集到的品种来看,征求意见稿原标题为“58种中成药”,但实际上仿制药的算法应该是134种,之前的文章中也有分析。那么,从134年到132年,中间发生了什么?

首先,一些独家品种离开了独家群体,甚至有少数干脆消失在132目录中。这是繁忙日程中的一个错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还不知道。(采购名单原附件第12/13/17/19行有重复错误,原第27次分组征集稿标注为独家,但官方稿中似乎省略了独家一词)。

此外,排他性规则发生了某些调整。删除了原来涉及重点监控的分组,征求意见稿中日处理费用的分组方式也根据申报产品规格对应的最高日均费用/最高有效申报价格(P0)改为三组:数值5元;5元价值15元;数值15元。

对独家产品作出规定:对未注册、未报价、无效报价、未选定规格、未选定替代产品的独家产品,采购期第一年的预购数量不折算为注册规格第一年的预购数量,不计入待分配数量。这意味着,如果独家产品消失后,报量的原库存部分也会蒸发,剩余能否维持?等着瞧。

如果企业独家产品A采购订单没有企业最低价,则参与P1、P2竞价,P1超过P0降幅1%,P2超过P0降幅11%。这里引入了11%降价的概念,比之前柔和了很多。

除了引入P0的概念,本次征集范围虽然改为六省,但最低价格仍包括江西、广西、贵州、新疆(和兵团)(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更重要的是,广东六省联盟和湖北十九省联盟重叠了几个省份,部分产品继续重叠。我想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其他内容可以和之前的草稿进行对比进行评论,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你有什么看法、方法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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