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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目录调整:不允许简单机械地按6种药品按量、按平均数上报!

目前各地重点监测药品正在遴选中。据悉,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再次向各省发文,要求紧紧围绕合理用药的初衷,不要简单上报用药金额,2022年1月7日前不要机械上报国家版中提到的6类药品的平均报告。

此前,20个品种列入第一批目录,调整后将列入30个品种。目前,山西、福建、青海已出台文件开展地方遴选推荐。我们统计了过去纳入省份的重点监测药品,可以作为参考。详见文末附表。

12月22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用药目录遴选报送的通知,要求医院于2022年1月3日24: 00前报送第二批重点监测合理用药目录。逾期信息将被视为无效信息,不纳入山西省统计范围。指出未报送目录的医院将被通报,将是未来三年合理用药重点监管单位。

提交范围:山西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煤炭中心医院;各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告知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严格遵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为临床不合理使用问题较多、使用量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要求,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量、泡沫值等综合因素,提交推荐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信息。不分剂型,按药品通用名。

通知还强调,目录选择要紧紧围绕合理用药的初衷,以“临床使用中存在诸多不合理问题、使用量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为考量原则,认真研究选择,不能简单按使用量上报,更不能机械按《规程》中提到的6种药品平均值上报。

同时,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对上报品种进行汇总分析,以减少对汇总结果不确定性的影响。

此前(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这意味着新版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即将发布。

目录更新调整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有30个。国家药学委员会为科学调整目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承担全国各地推荐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根据国家版,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为临床使用问题多、使用量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辅助药物、anti-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行政管理司发文要求各省重点监测药品目录,要求各省在2022年1月7日前上报品种目录。要求目录的选择要紧紧围绕合理用药管理的初衷,考虑“临床用药不合理、使用量异常偏高、对合理用药影响较大”的原则。

此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上述综合医院提交的品种

要求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药品,根据临床不合理用药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由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遴选,对推荐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由强到弱进行排名,不区分剂型,加盖医院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司)。

区市卫生健康委将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提交的品种所有赋值相加(医院推荐的30个品种分别赋相应分值,即排名第一的品种赋30分,排名第二的品种赋29分,排名第30的品种赋1分),得出每个品种的总推荐分值,然后将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形成《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信息表》。

青海:要求上报7类用药金额前30名药品和前50名药品用药金额。

11月23日,青海省卫生医院委发布《设区市重点监控药品信息表》号,要求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2020年数据为基础,根据临床不合理用药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选择,填写《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信息表》, 在不区分剂型的情况下,根据药品通用名对推荐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进行排名。

同时上报2019-2020年综合医院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中药注射剂等7大类用药金额前30位药品信息表和前50位药品信息表。

各省市公布了200多种重点监控药品,这些品种可能已经锁定。

目前,各省市已陆续发布各地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据不完全统计,除国家版首批20个品种外,部分品种由省、市甚至医疗机构监测,涉及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等200多种药品。

不出意外的话,新增的重点监控药品将在这个范围内逐层上报最终目录,这些品种可能已经被锁定了!有趣的是,其中一些品种已经进入当地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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