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集中采集新规!湖南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的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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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9个省份中成药集中集选结果出炉后,联盟省份开始不断落地。
湖南要求畅通进药渠道,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药品(包括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的85%。这种控制方式说明这个品种场量价齐跌。
同一产品组内非入选药品的日均治疗费用低于同一产品组内入选药品的最低日治疗费用的,经申请可纳入入选目录。非精选品种价格有限。
8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中成药联盟征集评选结果将于2022年10月20日在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子系统”实施。同时,同一产品组的所有药品停止在原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明确约定购买数量以外的用量。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采购价格合适的未选药品。中成药集中采集目录内所有药品(包括中选药品和非中选网上药品)采购金额不超过上年同期的85%。
这种管控方式前所未有,预示着这个品种领域量价齐跌。想要获得所谓的“增量”,只能在有限甚至逐渐缩小的“蛋糕”里玩存量游戏:你拿得多,就意味着别人拿得少。随着整个板块的萎缩,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在此限额下,预计各医疗机构要向中选品种特别是低价中选品种倾斜,确保药品用量不超标。
003010要求医疗机构畅通中选药品进入医院、通过医保招聘系统采购和交易的渠道,不得在网外或通过非处方渠道采购药品;不允许线下议价等变相药品加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
对于非中选品种,《通知》规定,非中选药品在同一产品组中的日均治疗费用低于中选药品在同一产品组中的最低日均治疗费用的,经申请可纳入中选药品目录。
非中选药品按照同产品组降幅最大的中选药品价格和我省现行最高净价的高值,设定整套最高净价限额,实行净价限额。
已挂网且列入《中成药监测目录》的非中选药品,挂网价格为最低有效净价、最低有效成交价且不高于全国最高净价限额;
未挂网的非中选药品,可由生产企业按《通知》(湘医保〔2021〕2号)规定,挂网最低有效挂网价格、最低有效成交价格且不高于最高挂网价格,列入《中成药监测目录》。已试行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按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结算。
在支付方面,试用支付直接结算,选定药品支付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基金直接结算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试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前,医疗支付暂由医疗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线下结算。原则上,选定产品的货款结算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后的下一个月末。
在分销方面,明确了入选企业自主选择分销能力强的企业
2022年9月20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经销关系。
2022年9月30日,医疗机构确定协议约定的采购量。
2022年10月20日前,原则上完成带量三方购销协议的签订。因未能及时维持经销关系或企业未能及时回复而导致协议严重逾期的,将取消购销协议,并相应扣减约定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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