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监局:操纵医药用品市场价格最高处500万元罚款 |
![]() |
宁波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其中提出,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云南普洱:深山藏“绿富暗码” 林下中药材长出致富新图景 (2025-05-09)
- 《老年医学科建设与治理指南(2025年版)》解读 (2025-05-09)
- 将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测验办法等7项办法归入化妆品平安技术规范(2015年版) (2025-05-08)
- 青海医保“全省通办”新增3项营业 (2025-05-08)
- 四川新增“免陪照护服务”缓解住院患者“照护难” (2025-05-08)
- 六部分结合反击!综合管理食物增加剂滥用成绩 (2025-05-07)
- 三家药企因垄断地塞米松磷酸钠质料药被处罚合计3.25亿 (2025-05-07)
- 续写“华北药都”新篇章:石家庄全力打造千亿生物医药洼地 (2025-05-06)
- 国度药监局对于刊出电子胃镜等10个医疗东西注册证书的布告 (2025-05-06)
- 对于优化下层医疗卫生气希望构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5-05-06)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