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企业新闻 > 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

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率先出台《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推进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精准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

 

  《实施细则》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综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监督抽检结果、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企业信用等多种因素,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区分为四个等级,风险程度高的实施四级监管,风险程度较低的实施一级监管,并分别明确了四个监管级别的检查频次、全覆盖要求以及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分工。

 

  《实施细则》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根据企业监管信用情况,创设了提高一级、二级直至最高监管级别的14种具体情形,实现监管级别精准、适时、动态调整。对于长期质量管理状态和监管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作出可以酌情下调监管级别的规定。

 

  《实施细则》以综合监管为手段。鼓励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对兼具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企业开展联合监管,采用日常检查、全项目检查、跟踪检查、非预先告知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检联动、监稽联动和行刑衔接,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分析评价、集体会商和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强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还结合本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现状和上市产品风险程度,在《国家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增补10种安徽省重点产品,形成了《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2年)》。《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