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医药行业“突围”绝佳路径 物流配送

医药行业“突围”绝佳路径 物流配送

  根据SFDA数据显示,我国至今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共有67家,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B2C模式企业有36家,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的B2B模式有23家,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模式有8家。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四流”一体化、医药电子商务化和网络化,对物流配送的要求更高。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美国的网上药品销售规模已接近1700亿美元,占整个药品零售市场的比例接近百分之三十,最大的网上药店CVS的年营业额超过150亿美元。相比之下,去年,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约1739亿元,网络售药微乎其微,比例不到百分之一;九州通作为全国最大的医药电子商务销售商,在B2B方面的销量也才突破10个亿。

 

  然而,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体系正处于建设和发展初期,面临很多挑战,当然在医药电子商务行业也孕育着巨大的生命力,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突破。

 

  1.国家从政策层面松绑,推动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建立医药电子商务的行业发展规划,扩大医药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资格的审批数量,放开对处方药的销售权限,实行与实体店一样的管理。

 

  2.由于医药电子商务处于新兴的发展期,很多医药企业还没有将其作为一个发展方向,触网的医药企业并不是很多。国家不妨对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先进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

 

  3.加强对网络售药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无药品安全保证的销售方式,严密监管网络药品宣传,严防利用网络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增加公信力。


  4.鼓励医药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共享。九州通与京东商城的合作就是一个例证。

 

  5.建立包括采购、仓储、拆零、分拣、出库、配送等医药电子商务的物流管理规范,保证全过程符合GSP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