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国家药监局要求加强保健品注册管理

国家药监局要求加强保健品注册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和规范保健品注册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严把保健食品准入关,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再次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保健品监管,保健品注册申报资料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现场核查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核查意见和核查结论。注册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要求,加强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确保检验报告各项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和审评专家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地提出审评意见。技术审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审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技术审评意见的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保健品监管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按程序开展行政审批。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借保健品注册管理之机谋取私利,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对外透露任何可能影响产品注册公正性的信息。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