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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新开办零售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2015年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也出台政策,规定经营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应配备2名以上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连锁企业门店应配备2名以上药师。


  然而,采访者调查发现,部分药店为节省开支,通过“租”药师证的方式应对这一规定。执业药师将药师证“租”给药店一年能赚六千元。业内人士透露,节省开支和执业药师存在缺口是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据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如果店内没有执业药师在岗,需摆放“药师不在岗”告示牌,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很多药店都没有药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采访者,新开药店在验收时就要求配备药师。


  但是雇佣一个执业药师,药店老板每年要多掏不少钱,因此租药师证就成为不少药店节省开支的一个办法。“一般都是按年租,租一年六七千块钱。”这位知情人士说。对于有药师在岗的个体零售药店,这位知情人士说:“一般都是药师自己开的店。”


  药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时要对执业药师的药师证、身份证等进行审核,要求药师证和药师本人同时在药店内。“有证无人”的现象,属于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市民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药店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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