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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代理网站关注药品招标规范改良

  目前,卫生部、发改委、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方案。药品代理网站所得透露消息称,或将出台的规范是2012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延续,新出台的规范将在三个方面进行大幅度调整,即二次议价、招标价格、流通环节。


  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招标改良规范将此条款中“不得”改为“允许”,强调将“二次议价”推向透明化,医院可以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改良规范出台后,会出现一种新的局面。比如,招标主体在招标过程中,选中了5家青霉素供应商,为全市100家医院提供药品,招标价是一盒38元。招标完成后,如果这家医院青霉素的用量大,医院就可以要求药商在38元的基础上再次进行降价,无论最后的成交价是25元,还是20元,只要在招标价格以下,政府都无权过问,这个价格也不会对外公开。


  据药品代理网站所了解,原有的招标规范并没有考虑到药品认证的差异,所以各地在招标时常常采取惟低价是取的方式。招标规范改良后,国家会充分考虑到药品的认证级别,并根据药品的认证级别来衡量药品的价格,最终确保药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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