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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医院分开为何“困难”

  日前在烟台举行的2011年中国药学大会暨第11届中国药师周上,与会专家围绕着“新医改与医院药事改革”的话题展开了讨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内容之一,而医药分开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之所在。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全面实施,“以药养医”的机制在基层正逐步得到消除。

 

  “公益抑或国有,公立医院与这两个概念比较起来,都是有点像而不全像的关系,而这也是其在改革困难中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论坛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宏观经济与战略发展研究部部长程伟首先向大家阐述了公立医院的概念之惑。对于国企来说,改革方向是盈利;但对公立医院而言,医改作为公共资源领域内的改革,公益性质是其根本标志。

 

  在市场化环境下的改革,又不得不兼顾效率因素,于是便背上了“双重包袱”。据了解,公立医院此前大致有三个补偿渠道,包括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即以药养医)和财政补助,其中药品加成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对此,新医改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当先练好内功,实现自身资源最大化利用。即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公立医院应当在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和完善产品定价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合理的价格听证制度,并大力推进医生绩效体系改革,通过降低自身成本来减少对“以药养医”机制的依赖。

 

  医改中的“芜湖模式”在专家会上的讨论中也常被提及。据了解,芜湖是由当地卫生局牵头,政府设立药品管理中心,药管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基本用药目录,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药品招标采购,并负责将药品配送给市属的8家公立医院。在这种方式下,医疗机构药剂人员从医院剥离出来,通过机构分离、人员分离来切断医院与药品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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