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宁波出台《宁波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宁波出台《宁波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宁波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宁波市政府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府规章。

 

  《宁波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共四章四十三条。


  《办法》以现行药品生产管理法规为依据,结合市局和系统兄弟单位在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药品生产的外延作了扩大性解释,将药包材生产、医院制剂配制等均归入药品生产的范畴,纳入《办法》的调整范围。


  《办法》同时对药用辅料的使用和检验、企业生产台帐管理、医院制剂原料检验、药包材生产监管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县、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生产企业监管职权作了明确划分。

 

  《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加强药品安全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宁波市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依法开展药品生产、制剂配制、药包材生产等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