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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为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在广告发布区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

 

  此次强制措施共涉及11种药品,2个区县。

 

  其中,雪胆胃肠丸(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385,处方药)、金甲排石胶囊(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829,处方药)、通心舒胶囊(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779,处方药)、连翘败毒片(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43398,处方药)、清洫败毒片(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43398,处方药)、紫灯胶囊(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593,非处方药)等6种药品在万州区范围内暂停销售,雪胆胃肠丸(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385,处方药)、降脂通便胶囊(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64373,非处方药)、强力脑心康片(吉林通化永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80087,处方药)、桂龙药膏(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45022017,非处方药)、一把抓(河南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 41021313,处方药)、双瓜糖安胶囊(广西桂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B20020859,非处方药)在万盛区范围内暂停销售。

 

  以上药品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广告中含有不科学表现功效的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清洫败毒片、连翘败毒片、通心舒胶囊、金甲排石胶囊、雪胆胃肠丸、强力脑心康片、一把抓等为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违反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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