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浙江“三强化”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

浙江“三强化”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

  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年来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加大对中药材市场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监管,促进中药材经营户守法经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中药材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不放松,严厉打击少数中药材经营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超范围经营毒性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中药材市场秩序,促进中药材经营户守法经营。

 

  省局稽查分局每年组织暗访组对全省重点农贸市场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培训,促进中药材经营户规范经营。磐安、苍南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市场中药材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中药材从业人员素质和守法依法经营意识。

 

  另外,还联合中药材市场管理部门对经营户进行店面、货架、标签的“三统一”和经营品种、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的“三规范”,通过“三统一、三规范”,使中药材市场经营户的卫生环境和经营秩序有了较大改观。

 

  三是强化自律,促进中药材经营户诚信经营。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手段,积极探索中药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磐安县局联合特产城每年与中药材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加强经营户的自律行为。

 

  苍南县局联合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户每年进行一次A、B、C、D四个等级的信用评定,促进经营户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平阳县局与市场经营户共同制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悬挂上墙,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提高中药材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意识,强化相互监督和群众监督。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