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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改方案正式出台

  日前,《辽宁省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和《辽宁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已下发各地,此举标志着该省医改方案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

 

  新医改方案的突出特点是,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的公益性,既体现在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又体现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新医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广覆盖”就是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体现党执政为民的宗旨;“保基本”就是保障基本需求,向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就是要与发展的阶段相适应,充分考虑财政和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

 

  新医改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使人民群众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辽宁进程中受益。

 

  今年该省要全面启动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项民生工程,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贯彻医改方案,使全省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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