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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工作有法可依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在8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中规定,城市医院拒绝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支援任务的,将遭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且不得参加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


  时下,广大农村基层医院、老少边穷地区医院、地震灾区医院医疗基础设施差、设备不全,卫技人员诊疗水平与城市医院、发达地区医院相比确实还有很大差距,这些现象导致了这些医院长期“吃不饱”、“有饭无法吃、不敢吃”,卫生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病人纷纷流向城市大中型医院、流向外地,程度不同地造成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


  为此,近些年来,不少省市纷纷开展了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院、大城市医院对口支援老少边穷地区医院以及从去年开始的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各级医院的活动。这些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被支援医院的院容院貌,改善了医疗设备、设施,提高了其医务人员的医技水平。

 

  但据调查了解,各地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并不平衡,有些力度还不够,支援基金还不到位,还存在虎头蛇尾、做表面文章等现象。有些卫技人员虽然人在被支援单位,但在“混日子”,对被支援单位没有作出什么成绩,起不到对口支援的效果;有些卫技人员没有真正“沉”下去,只是“蜻蜒点水”,隔三岔五去被支援单位签个到。


  如今,国家出台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这让对口支援工作有法可依,支援单位必须把该工作作为一项本职工作,更好地做细做实,否则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评价等就要“一票否决”;同时能很好地缓解对口单位“缺设备”或“缺技术”的状况,定会深受各地广大群众欢迎。


  此外,对口支援工作也要实施“绩效考核”。国家要分类、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对口支援绩效考评细则,对口支援期间对支援单位实行量化考核积分,规定应达到的分值,并把此作为一项“一票否决”的重要指标。同时对每一个对口支援的卫技人员也要按统一制定的绩效考核表逐个对他们进行量化打分,重实效,不能只看签到,只看蹲点痕迹资料。另外,还要在对口支援单位和当地干部群众中进行民意测评,其结果也要作为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绩效考核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民意测评不好的单位或个人要重新对口支援一年,直到合格。


  只有这样,才能让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把大中城市好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诊疗设备带到地震灾区、带到老少边穷地区、带到农村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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