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经营要当心“价格雷区” |
![]() |
医药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虽然企业很多,制药厂有6000多家,零售终端超过30万家,但是集中度不高。在这种情况下,药店为保证利润通常有两个做法:一种是向上游厂家谈判,压低进货价来取得利润;还有一种就是提高零售价来取得利润。
但是由于终端市场竞争厉害,产品同质化严重,第二种做法药店不容易做到,所以第一种做法是零售药店最常采用的办法。同时,为了竞争,第二种做法常常会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即为了与同行竞争,不是提高零售价而是尽量压低零售价来吸引客流,也就是涉嫌倾销。现在新《处罚规定》出台,再次提醒零售药店,这种做法不长久。随着消费者越来越理性,价格吸引不是长期的手段,反而会得罪上游企业。有长远发展目标的零售药店都不会这样做。
商业联盟操纵零售价格也属违规
现在医药行业比较流行联盟,有些是零售之间的联盟,有些是工商之间的联盟,多数是围绕价格因素建立起来的联盟。
新《处罚规定》出台主要是针对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针对供需双方,所以现在工商或者商商之间结成的联盟,究竟是否违法,关键不是联盟的形式,而要看联盟的操作办法。如果只是为了进行集中化采购或联盟,这是国际化的趋势,无可厚非;但如联盟在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价格上,进行操纵或者是垄断,那就违反了新《处罚规定》。关键还是联合体本身,不能以联盟的形式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
工商或者商商之间的联盟并不是操纵价格行为,而是一种行业自救。零售药店之间结成价格联盟也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如果出现以低于成本价倾销以争取更多的消费者光顾这种现象,就是一种违规。而且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往往都比医院药房低,比如一盒最高零售价是20元的药品,可能在零售药店只能卖到14元,适当恢复药品零售价格,不是提价而是维价,是企业争取合理利润的正当行为。
从价格竞争过渡到服务品牌竞争
作为药店来说,价格问题是涉及到利润的最关键所在。
连锁药店也好,药店联盟也好,企业发展一定要走出价格垄断的狭窄眼光,而把心思放在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上。一系列的讯息都表明,国家对药店的监管加强,不规范的药店无生存空间。而且在以后药店之间竞争、药店与社区的竞争中,消费者将越来越重视服务的附加值,企业应该从现在起,走出价格战的泥潭,大力进行店员的培训;此外,药店作为医药产业的一个环节,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擅于利用行业资源,提高整合资源的能力。如果更多的企业能做到资源共享,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实现盈利,对整个行业来说,也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企业经营获利一定要以守法经营、合法经营为前提。药店联盟的做法也不能一味地压榨厂家,而是在保证企业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压缩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从而使零售价有竞争优势。工业与商业在合作的时候,也不要只是把价格利益作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双方要把服务消费者作为合作的原则和最终目标,各尽其责。以后的联盟关系不应该以价格为主导,大家应该往服务上考虑,做好品牌和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eBioMedicine:新发现!普通抗生素抵抗伤寒的有效率或可达99.9%! (2025-06-19)
- “将来病院”照进事实:132项医疗前沿科创结果决赛雄安 (2025-06-19)
- PNAS:科学家有望将儿童神经母细胞瘤细胞“变身”为健康神经元! (2025-06-18)
- Nature专访饶毅教授:中国如何能够成为生物科技超级大国? (2025-06-18)
- 国度医保局印发《体被体系医疗服务价钱名目立项指南(试行)》 (2025-06-18)
- 研究揭示痛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膳食预防作用及机制 (2025-06-18)
- “正北芪之乡”:千年木本焕活气 药材生“金”富田舍 (2025-06-17)
- 黄石博仕肛肠病院适度医疗成绩追踪 (2025-06-17)
- 陕西出台10项步伐推进医养联合服务提质倒退 (2025-06-17)
- 浙江大学发表微肽方面的最新Cell子刊论文 (2025-06-17)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