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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良好

  为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而合作备忘录签署4个多月来,把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成全国先行区、试验区、带动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部门的协调和纽带作用,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狠抓工作落实,明确工作重点,促进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已划拨土地150亩,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等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湖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已完成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相关检测职能的整合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2009年7月1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分管副省长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监理局领导任正副组长,国家局相关司室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严密、领导有力。


  三是紧扣项目建设。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推进迅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做好开工前期准备,拟于年前动工兴建;检测项目扩项工作通过了国家资质认可,项目数量翻了一番,现已具备12个大类食品的130品种、保健食品212个项目、化妆品40个项目的检测能力。8月,湖北省财政拨款用于湖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购买检测设备(等离子电感偶合--质谱联用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和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检测中心也自筹资金购买了气质联用质谱检测器等精密仪器,进一步扩大了检测范围,提高了检测能力;其建设用地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实验楼已进入设计论证阶段。


  四是科学制定方案。经过深入调研,按照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食品快速检测车装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监测能力建设等标准拟订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分别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北省政府。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工作机制,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建立报告督办机制和责任机制,加强督办,落实责任,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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