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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改:大病补助将提高5到10万

  昨日,省政府门户网对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进行了公示。

 

  方案提出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2011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医保目标和任务,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并稳定在92%左右。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在2008年2万-7.7万元的基础上每年提高0.5万-1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2008年10万-15万元的基础上3年内提高5万-10万元左右。

 

     2009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在2008年1.2万-1.8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000元-3000元左右。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万-3.5万元左右。

 

      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管理制度,实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一卡通”工程,逐步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2009年启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试点,2011年实现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目标。启动实施新农合建卡及州市统筹地区“一卡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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