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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强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

  为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发出通知,要求规范管理,提高效能。

 

  规范项目申请与立项。省局鼓励各地自筹资金或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开展电子政务及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要充分调研论证,确保科学可行,不能与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实施或计划推广的项目重复或冲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项目申请、立项要按程序报经省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并按标准编制应用系统项目方案。

 

  规范项目采购。全系统统一开发的项目由省局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市州局开发的项目由市州局按报批程序进行报批,并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承建商。由企业付费的软件和硬件均要通过招标采购,不得指定供货商。

 

  规范项目开发与管理。开发项目要充分做好需求分析,提供概要设计报告和详细设计方案等,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项目开发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各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项目开发或采购,大型项目开发需聘请监理公司和第三方测试公司,同时定期向省局报告实施进度。

 

  规范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可分为初验和终验两次验收,也可一次性验收。项目验收需查验详细的文档资料,包括详细设计、内部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等,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小组应由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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