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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整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近年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使违法发布广告总量明显下降。

 

  一是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查处严重违法广告。加大广告监测设备投入,建立全省广告监测系统,实现省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电视、广播、报纸媒体监测全覆盖,解决了市州局电视广告监测难,取证难的问题。近两年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9期,公告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26649个。为打击严重违法广告行为,该局依法加大查处力度,两年来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9个。

 

  二是加强审批管理,确保审批不出问题。成立广告审批监督管理办公室,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按照“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和审查办法”,加强审批管理,两年来,共审批(备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859个,没有批出不合格广告。


  三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局出台了《吉林省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全省138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10个市(州)局、5家有关媒体召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目前已建立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诚信档案207个,并将69家企业133个品种的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共同遏制违法广告泛滥。建立由宣传、工商、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参加的治理违法发布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向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信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协同工商、广电、出版部门联合媒体负责人两次进行了诫勉谈话,共同遏制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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