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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范行政审评审批行为

  2009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创建海峡西岸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的目标,着力净化医药市场环境,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入手,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一是梳理行政许可项目。认真梳理行政许可项目,详细制定政务公开有关文书和表格,对涉及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内容予以公开,为监管相对人的行政受理查询提供方便。

 

  二是严格审批限时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监管相对人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凡符合规定,材料齐全,能当场审批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对一些特殊的急办件,实行延时服务。同时实行A、B角办理制度,决不允许因工作人员差错影响审批的现象出现。

 

  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的情况下,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快受理和现场核查速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能下放的审批项目尽快下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监管相对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是改革审批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受理、审评、审批等工作环节,不断完善注册受理系统,公布审批审核项目的受理、审评、审批人员名单,保证监管相对人随时可以查询申请项目进展情况及结果,同时可对审批情况和审批时限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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