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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排除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的可能

  随着医保普通门诊的实施,50.3万人选点,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费用负担大降38.3%。然而,这一与参保人、医院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在这两个月的运作过程中并不平坦。
 
  事实上,医保部门对于医院的自费率作出明确要求,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的自费率总体要求分别是15%、10%和5%。目前,仅剩下个别医院还在搞“门诊限额”,拒不整改的,不排除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的可能。  

 

  两个月以来,普通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为141.5元,其中自费项目为23.4元,统筹支付费用为54.1元,大医院是55元,小医院是46元。参保人平均每月就诊1.3次,其中在大医院0.9次,在小医院为0.4次。

 

  按照这一数据计算,小医院每个病人每年的医保统筹额度仅为220.8元,远远低于年度400元的结算标准;而大医院每个病人每年的医保统筹额度也仅为594元,接近600元的结算额度,但也没有超出。

 

  因为医保普通门诊刚刚实施,选点人数仅占总参保人数的19.3%,且大部分选点人同时看病(占76.9%),短期内表现出来的是参保人病人多,且就医比例比较高的假象。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选点,人均就诊次数还会下降,人年均报销的医药费还会下降。

 

  在门诊统筹政策刚出来的前两周,的确有不少医院对门诊费用进行了限额,但是到了月底情况有所扭转。特别是经过两个月的运作之后,已经越来越少医院出现这种状况。根据他们最近对269家定点医院的暗访,目前出现这种情况的医院大约只有十几家。

 

  因为部分医院设定了诊次限额,特别是少数医院还张贴公告规定了参保人每月处方记账统筹金支付50元或33元的限额,导致各级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三级和二级医院的2009年第二季度次均门诊费用分别为225.6元和143.7元。而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在三级、二级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分别降低至175.6元和113.8元,降幅为22%和21%。

 

  今后,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纠正错误执行普通门诊医疗保险政策的不良行为,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损害参保人利益情节严重、且屡禁不止的定点医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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