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办法 |
![]() |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质量,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湖北省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基本药物质量负全责。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主动完善和提高药品标准;应采用适宜的包装,方便使用;应对处方和工艺进行自查,建立和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并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对农村、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必须根据药品包装及道路、天气状况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不良因素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基本药物使用单位和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质量。
零售药店应当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制度,主动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召回。
《办法》要求,省、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要根据其诚信记录、既往监督检查情况,合理安排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常规检查不少于两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构;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不适合继续配送基本药物的企业,及时通报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构;加强对使用单位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医疗机构的查处结果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
对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抽验,并结合实际,加强对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及时分析评价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中山大学徐瑞华团队发现肠道共生菌有望攻克实体瘤免疫治疗难题 (2025-08-17)
- 2025年上半年,中国类器官相关研究大盘点 (2025-08-17)
- 浙江大学发表最新Science论文 (2025-08-17)
- Stem Cell Res Ther:急性胰腺炎治疗添新招!干细胞外泌体携大黄素显神通,抗炎抑焦亡力助急性胰腺炎治疗升级 (2025-08-17)
- 《神经元》:“饿”补神经元!科学家发现,间歇性禁食可以预激活神经元修复能力,促进神经受损后修复 (2025-08-16)
- 《科学》:阿司匹林或能助力癌症早筛!牛津团队首次发现,血小板竟会截留内源cfDNA,阿司匹林等药物会增加血小板内cfDNA含量 (2025-08-16)
- Cancer Cell:朱波/刘新东/贾罄竹团队发现癌症治疗新靶点——DNASE1L3 (2025-08-16)
- 糖尿病治愈疗法,迎来重大突破 (2025-08-15)
- 告别肝衰竭风险?Cell Death Dis研究证实:祖细胞外泌体携带“再生钥匙”JAG1,强力激活肝细胞增殖! (2025-08-15)
- Cell:颠覆认知!线粒体蛋白质进口不只看“地址”,更要看“形状” (2025-08-15)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