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咸宁市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咸宁市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2009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创新监管方式,采取“五个强化”的措施,努力构筑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奖励机制。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文明诚信药店评选活动,对合法诚信经营管理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下发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监管任务,确定监管频次,强化工作考核,实现网格化管理与日常监管检查、稽查执法、GSP认证检查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

 

  三是强化“两网”建设,延伸监管触角。出台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两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措施。不断充实壮大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提高其工作能力,使“两员”队伍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目前,全市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覆盖率均达100%,咸安区、嘉鱼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

 

  四是强化分级管理,坚持打假扶优。建立药品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健全涉药单位信用档案和分级管理档案,根据上一年度评定的信用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检查力度、检查频率;坚持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把整治与教育相结合,严厉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监管氛围。通过农村药品“两员”向农民宣传,定期组织药械从业人员培训,通报药品质量监管动态、案件查处内容等形式,不断提高经营业主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规范经营”意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