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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浙江省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8年起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着力加强后续监管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服务承诺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将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在局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印制行政审批公示内容折页,免费供办事人查阅。

 

  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整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审批科,明确职责和人员,从制度机制上落实批管分离。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目前,审批事项的实际办理期限比法定期限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审批项目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变更、注销审批效率提升114%。

 

  五是严格审批纪律,确保依法廉洁行政。每办结一件审批事项,均由当事人填写审批工作意见反馈单,交行政审批监督部门备案督查。

 

  六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严格审查把关,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严格现场验收,对计量审批事项需要进行现场验收的,配备激光测距仪等设备,确保现场验收质量。

 

  2009年1-10月份,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办理审批事项195项,实现“零投诉”。通过行政审批各项工作的落实,该局在优化机关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效率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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