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长沙城镇惠民医保政策出台

长沙城镇惠民医保政策出台

  从11月1日起,“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26种常见疾病被纳入长沙特殊病种,长沙市特殊病种门诊种类总数上升为29种,参保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便可在费用限额内报销50%。此外,住院起付标准降低、提高基金支付比例和限额……一系列新措施的出台,不得不说居民手中的医保卡更“实惠”了!
 
  预计年底长沙参保人数达250万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居民医保科科长杨峻介绍,今年是国务院医改方案(新医改)实施的第一年,也是长沙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十周年。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27.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79.4万人,今年启动大学生参加医保工作后,将有49.3万名大学生参保,预计到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50万人。
 
  2005年以来,长沙连续三次大幅度调整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平均个人支付比例由37%降低到25.8%,个人自付比例下降11.2%。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意,此次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又一次调整,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统降100元
  《通知》决定将降低城镇居民的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基金的支付比例和支付额度。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由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00元。


  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分别由40%、50%、65%调整为50%、60%、70%。与此同时,调整基金支付限额也将提高到100000元(包括特殊病种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人由70000元由30000元提高到50000元。
 
  特殊病种种类总数激增为29种
  值得关注的是,长沙市将在原有3个特殊病种门诊种类基础上,本次一下增加26个,共29个特殊病种医疗门诊种类可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统筹基金支付50%。在新增加的特殊病种门诊中,包括了糖尿病并发症、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等常见疾病,还包括小儿脑瘫、血友病等小儿常见病种。
 
  急诊抢救、异地就诊也可获补助
  在本次调整中,长沙市将支付规定的急诊抢救费用和异地就诊费用两种费用。《通知》规定,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诊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基金按支付范围在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内支付50%,不设起付标准。
 
  对投靠居住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后,在亲属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比照长沙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支付。对确因技术、设备原因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参保人员,经我市三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比照长沙市三级医院相关标准予以支付。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