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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认真执行带薪休病假制度

  日前,为了继续做好防控工作,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居家观察和隔离治疗的职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带薪休病假制度,休病假的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切正常待遇不受影响。

 

  人群聚集场所设卫生监督员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院都要设立发热门诊,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类学校、大型企业、社区、机关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要设立卫生监督员,严密监测疫情。 

  

  同时要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及时、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注意可能发生的接种不良反应的跟踪、监测和相应的防范、处置工作。

 

  认真执行带薪休病假制度

 

  对居家观察和隔离治疗的职工,认真执行带薪休病假制度,对学生要落实休病假后补课措施,休病假的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切正常待遇不受影响。

 

  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客观、公开、透明地发布疫情信息,同时坚决防止炒作。


  全力避免出现死亡病例


  当前各级各类学校仍是防控工作的重点,要严格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充分重视农村、社区、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防控工作出现死角。

 

  对高热、临床诊断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对轻症患者可在医院和社区医生指导监护下实行请病假居家隔离治疗,对其他发热人员认真进行跟踪随访,全力避免出现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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