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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四个结合”推进依法工作

  2009年以来,浙江省兰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四个结合”,狠抓监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对首问负责制、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廉政建设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积极探索和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效能建设目标,从规范管理入手,以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为基础,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管和评议。

 

  二是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相结合。对行政许可项目、法定依据进行再次清理,制作规范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特别是认真做好“扩权强县”行政审批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办理执业药师注册23件和2类、3类医疗器械行政许可7件。

 

  三是法制宣传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农村、基层、企业,认真开展“3.15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廉政建设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勤政意识。同时,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家庭“四进”活动,使廉政文化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与提高干部自身素质、与强化廉政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加强廉政督查,督促GSP认证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认证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认证标准,廉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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